要配货先交中介费!
东北网5月8日讯 一名青岛大货车司机运货到哈尔滨后,准备再接一个配送的活儿回青岛。当他交了1100元中介费,并开出300多公里去找货主时,才发现所谓的货主根本不存在。日前,哈尔滨市香坊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元、张五抓获。
想带货回青岛
交了千元中介费
4月24日,蒋本光驾驶大货车从青岛送货至哈市,货车停靠在香坊区朝阳镇学府东路某物流园暂休。
打算回家时挣点返程路费的蒋本光找到了一家名为“佳丰”的物流公司,一名叫李元的经理表示可以帮他联系查找,不过要交200元中介费。蒋本光交钱后,李元带蒋本光来到一家名为鸿福物流的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张五告诉蒋本光,双城有货要发往青岛,但要给他900元钱中介费。蒋本光于是与张五签了一份“货物运输协议”,张五还在上面盖了一个“金龙物流”的公章。虽然公章上的名字既不是“佳丰”也不是“鸿福”,但蒋本光并没觉得不妥。
货主没找到
白跑300公里
蒋本光开车到双城后,先联系了货主,对方称货在兰陵,他又赶到兰陵,此时货主又称兰陵的货已经发走,但还有一批货在抚余。虽然蒋本光心里生气,但因为已经交了1100元钱的中介费,他只能驱车前往。蒋本光被一推再推,他再次转道德惠,最后又到了长春。这时他已距离哈尔滨300多公里,但货主依然让他往前开。随后,货主和李元的电话同时关机。蒋本光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向哈市警方报了案。
民警将涉案人员李元、张五拘留。据张五供述,“金龙物流公司”的印章是他私刻的,货主信息是他临时编造的,为的就是收取高额中介费。而李元则否认与张五串通一气,并称自己收取200元钱只是正常的物流中介信息费,之后的事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