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12年5月8日-5月16日(7个工作日)。
芦超 男,4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拟任市地方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副队长。
张荣超男,44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兴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兴安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鹤岗市委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0468-12380 举报网址:www.hegang.gov.cn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8日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