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5月10日讯 7日,记者从伊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收费管理科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凡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应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以下简称“青少年”)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
据介绍,此项规定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意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上述标准的,扔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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