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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二环内重点区域临街踏步大整改 不按标准将拆除
2012-05-11 09:24:5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路维滨 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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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昨天,市城管局公布了《哈尔滨市主城区临街踏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解决哈市主城区临街踏步设置混乱、里出外进、破损等影响城市环境问题,哈市近期将以二环以内政务、商务、旅游通道为重点,对中央大街、道里沿江、爱建、中华巴洛克、南极批发市场、博物馆、果戈里大街、会展中心、开发区、省政府等10个重点区域的临街踏步进行专项整治、维修、改造。

  同街路材质、色彩需统一

  《方案》要求,临街踏步设置不得妨碍人行道园林绿化和行人通行安全,门前设有绿化设施的,踏步距绿化界石原则上不低于1.5米;连门连户临街踏步,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一体贯通式踏步,门户之间除确属安全需要外,原则上禁止设置扶手,减少对立面环境影响;临街踏步设置一律采用防滑材料,确保使用安全;对于台阶石、火烧板、彩色混凝土等材质表面必须做防滑处理,火烧板厚度不得小于3.5厘米;具有停车功能人行道上的踏步尽量不采用火烧板材质,减少因车辆碰撞造成的破损;彩色混凝土材质在踏步棱角处需加设角钢保护,防止局部破损,减少维修;临街踏步按照道路等级和重要性,应采用不同标准进行整饰;重点街路采用台阶石或火烧板等材质进行整饰,其余街路采用火烧板或彩色混凝土整饰;本着同一街路材质、色彩基本统一的原则,确定每条街路的材质和色彩;对于个别里出外进踏步统一设置延伸尺寸;对于未列入整治、维修、改造范围,存在破损、缺失、脱落的临街踏步,修旧如旧、恢复原状及其使用功能。

  不按标准整改将依法拆除

  《方案》提出,市整治办负责全市临街踏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制定标准及进度督办、质量检查、工程验收;各相关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临街踏步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区属相关部门及商家推进临街踏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执法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临街踏步整治工作,对于主动配合并且能够按照统一标准自行改造的商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对整治范围内无审批手续、擅自违规设置、拒不按标准和时限进行整改的临街踏步依法拆除。8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建立整治维修改造图片档案。9月10日前,市整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查等方式全面考核跟踪督办,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