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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低保人口、农民工等群体被纳入法援范畴
2012-05-15 10:54:10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李辉 唐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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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5日讯 低保困难群众再也不必为无力打官司等事情烦恼了,5月1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将全市低保人口、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等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之中。

  据了解,纳入牡丹江市法律援助机构援助范围的援助项目有: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等。

  此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用于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等14项都列入援助范围,为低收入群体免费提供维权途径。

  据悉,今年一季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办理案件61件,接听解答12348法援热线电话600余人次,接待来访当事人并依法解答涉法问题3200件次。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