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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物业和供热管理权下放各区 今后退热费找各区供热办
2012-05-17 09:16:2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徐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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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17日讯 近日,哈市住房局将物业管理和供热管理两项权下放到各区,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后各区供热办将负责供热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意见和供热质量不达标准的热费退赔工作。

  据了解,下放到区里的物业管理权限包括:组织住宅小区进驻物业企业招投标、物业信用保证金管理等。下放到区里的供热管理权限包括:企业办理供热许可证的受理,供热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意见和供热质量不达标的热费退赔工作、供热企业对供热保障对象补贴资金的申报综合汇总拨付工作、供热企业煤热联动补贴资金的初审等。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