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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正组建2012高考考生档案库 徇私舞弊将取消考试资格
2012-05-24 22:36: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立娟 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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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4日讯(刘立娟 记者王蕊) 记者24日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12年我省高考考生纸介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库现正在组建,高考成绩发布后组建完毕。

  我省自2003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后,考生档案即分为两种,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二者相对应部分的内容相符一致,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凡是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将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过程中调档、投档、阅档和确定拟录取、拟退档、拟定专业的主要依据。其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应届生综合评价信息、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考试违规及其它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其中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包括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由他人代填代报或考生本人失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今年,我省将继续对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

  考生纸介质档案是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向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料。考生须按当地招考办要求填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并在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时将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等一并提供给高校。纸介质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及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等。

  省招考办提醒考生,被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院校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其录取资格将被注销。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