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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唯一一艘污染物回收船将定期收集处理船舶油污废物
2012-05-31 10:09: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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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1日讯 记者30日从哈尔滨海事局获悉,海事部门、环保部门将对船舶、码头、港口和船舶修造厂以及陆地污染源开展检查活动,防止违法排污现象发生,一旦发现船舶往江中扔垃圾,将被处于5000至50000元罚款。此外,哈市唯一一艘污染物回收船,将定期对船舶油污废物进行收集、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船舶应规范记载《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并按计划对船舶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处置和回收;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是要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并按要求配备溢油应急设备;22千瓦以上船舶,要配备油水分离设备。

  据哈尔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船舶舷外管系阀门均已进行铅封,以防止舱底水、油污水直排江中。哈市唯一一艘污染物回收船,将定期对船舶各种垃圾进行收集,并对舱底水、油污水进行油水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江中。此外,如发现船舶向江中扔垃圾,按照规定行管部门可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