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5日讯 随着夏季到来,为避免因酒后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建华交警大队按照市局和支队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领导带头,重拳出击,扩大查控面,采取全时空、全方位的方式,严查夏季夜间“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在查控范围上,建华交警大队重点以卜奎大街、中华路及城区重要路段两侧的酒(饭)店、烧烤店、娱乐场所集中地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夜间20时以后为重点管控时段,大力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在重点管控时段内有警车上路流动巡逻、有民警设卡定点纠违。执勤民警利用现有的酒精检测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对于查获的酒驾案件,按照从严从重的原则快速办理,真正起到震慑的作用,确实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2年5月12日凌晨0时15分,副大队长杨大利带领民警在建华区军校街与邮政街交叉汇口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奇瑞牌出租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当出租车驾驶员停车打开车门接受检查时,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扑面而来,车内还有一位乘客,副大队长杨大利立即责令出租车驾驶员下车,到建华交警大队接受酒精测试,经公安医院对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被鉴定人出租车驾驶员高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410.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程度,超出醉酒标准五倍之多,高某某在醉酒的情况下,仍然驾驶营运出租车辆,此举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将被起诉,高某某醉酒驾驶营运出租车辆“第一人”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