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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出租车行业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2012-06-08 09:05:57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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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8日讯 记者7日上午从全市加强出租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动员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畅通、有序、平安的交通环境,齐齐哈尔市正式出台了《齐齐哈尔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完善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考评激励机制,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出租车管理质量,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着力擦亮鹤城“流动窗口”。

  《方案》中规定,要对齐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企业和在岗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和等级划分,分别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2个月,考核指标主要涉及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等内容,并设置了表彰奖励、社会公益等加分项目。出租汽车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越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越高。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企业,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对被评为A级的企业,将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对B级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考核期内初次上岗之日起计算,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后,出租车驾驶员要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此外,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还设置了相应加分奖励,但累计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