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10日讯 2012年“龙江环保世纪行”日前正式启动。6月4~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会同省环保厅,对抚远、同江、佳木斯三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三地污水处理厂、部分排污企业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典型。检查内容包括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松花江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完成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情况,农业污染源对流域水质影响情况以及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查处情况。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市(地)政府(行署)要责令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定期督促,彻底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据悉,“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15年来,通过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对环境违法行为曝光,监督有关部门依法整改,对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