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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注射美容针害得脸部五级残 后期治疗已手术16次(图)
2012-06-10 10:24:3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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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兰注射美容针之前的照片。由本人提供

  美容院声称用的是新型美容品“瑞蓝”,消费者脸上却检出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奥美定” 

  生活报6月10日讯 家住佳木斯市的张兰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和丈夫都有稳定的工作。可她总觉得脸上的皱纹有些美中不足,一直想让自己变得更漂亮一些。

  2010年10月,张兰在逛街的时候偶然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同学小孟。小孟在佳木斯市前进区开了一家美容院,主要从事丰胸、整形等美容服务。在聊天的过程中,张兰向小孟诉说了自己的烦恼。而“业内人士”小孟对她说,自己开的美容院可以帮她解除烦恼。

  在采访中,张兰对记者说:“当时我对小孟说,我两侧太阳穴位置的皮肤有点松,脸上的皱纹也想消除掉。小孟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注射美容针。”

  张兰说:“决定打美容针之前,我也有顾虑,害怕有副作用什么的。我就对小孟说,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说是有一种美容的药,对人体的副作用很大。小孟则让我放心,她说‘咱们是同学,我怎么能给你用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我和小孟是小时候的玩伴,还是小学同学,我就没多想,同意她的方案了。2010年11月,我第一次在小孟开的美容院里注射了美容针,当年12月,第二次注射了美容针。注射位置包括:两侧太阳穴、上下唇、眉心等处。当时,小孟说给我注射的是一种非常好的新型美容品,叫‘瑞蓝’,效果好、进价高,并说她按进价给我,不挣我的钱。”

  两次注射后——

  脸部肿胀、多处出现脓包

  一直对注射美容针有点儿不放心的张兰,在第二次注射美容针之后留了个心眼儿,将注射后的美容针空瓶留了一个。

  而就在张兰第二次注射美容针后的一个多月,她的脸部就出现了问题。

  张兰说:“2011年1月初,我的上、下唇和下巴都肿了,脸部变形。两侧太阳穴位置的皮肤就像被抽干了水分,既松弛,颜色又暗。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我几乎都不认识镜中的自己了。”

  在张兰的一份求医诊断中,主诉栏中写着:“面部多处出现破溃、肿胀,已达几个月的时间。”


  

  几近“毁容”——

  美容院联系“教授”给做手术

  2011年1月16日,在张兰的再三要求下,小孟陪她来到哈尔滨,向小孟联系的一位“教授”寻求治疗。张兰说:“那位‘教授’看了我的脸之后,在无法打麻药的情况下,给我做了多次手术。到后来我就害怕了,精神几乎崩溃,我不知道脸上的是什么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她开始对小孟产生了不信任,强烈要求小孟陪她去正规医院治疗。

  拿药瓶检测——

  同学给注射的不是“瑞蓝”

  据张兰介绍,为了治脸,她去了哈尔滨、北京等地求医。而在辗转治疗的过程中,不断被医生提到的一句话,引起了她的警觉。“2011年2月,我让小孟陪我去了北京治疗。在我叙述完病情之后,不止一位医生对我说,我的情况绝对不是注射‘瑞蓝’造成的。还有的医生直接问我,什么时候打的‘奥美定’?这个时候,小孟就百般辩解,坚持说她给我打的就是‘瑞蓝’。”

  此时,张兰开始怀疑老同学给自己打的美容针不是“瑞蓝”了。张兰说:“2011年3月,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我将当初偷偷留下的美容针空瓶送到了佳木斯市药检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小孟给我注射的美容针并不是她所说的‘瑞蓝’。药检所的结论是:药瓶里的药和真‘瑞蓝’的各项检测指标均不相符。”

  异常气愤——

  脸部被检测出了“奥美定”

  从佳木斯市药检所拿到鉴定结论书后,张兰十分气愤,她立即向佳木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了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1年6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给张兰进行的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脸部五级伤残。

  2012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研究所委托后,在张兰的脸颊中检测出了“奥美定”。张兰说:“得知情况后我异常气愤,‘奥美定’现在已经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了。作为老同学,她怎么能将‘奥美定’说成是‘瑞蓝’呢?”

  佳木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对小孟美容院的服务人员进行询问的笔录显示:“美容院老板给张兰注射了医疗美容针剂。”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张兰的老同学小孟已于日前因涉嫌非法行医、非法使用假医疗器械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月30日,这起案件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伤害惨痛——

  后期治疗已进行了16次手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兰所说的“奥美定”,学名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人造脂肪”,是一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液态物质。在我国医疗整形美容界,“奥美定”曾被作为长期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材料,用于注射隆胸、丰颞(太阳穴部位)、隆颊、隆臀等美容术。“奥美定”本身并没有毒性,但被注入人体后,会分解成有剧毒的单体分子,对人体形成巨大危害。鉴于“奥美定”对人体造成的危害,2006年,国家药监局规定,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奥美定”。

  据张兰讲,从2011年年初至今,她在治疗过程中已经花费了几十万元,做了大小16次手术,后续的治疗至少还要进行3次手术。张兰对记者说:“近两年地狱般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追求美应该有一个适度的范围。现在我想提醒所有追求美的人,一定要当心‘美容陷阱’,以免受到伤害。”

  现在,张兰张嘴受限、视力减弱,她的脸每天都必须敷上治疗药物。对普通人来说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张口说话,对于张兰来说,却要付出疼痛的代价。

  律师点评——

  美容服务机构应对消费者“负责”

  对此,黑龙江仲法律师事务所的闫兆明律师认为,由于我国的美容市场极不规范,因此所导致的侵权事件屡屡发生,发生在佳木斯市的这起案件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案例。

  本案中,从现有证据来看,受害人多次接受美容服务,却导致五级伤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受害人因接受美容院提供的非法美容服务致残,可以依法要求追究美容院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去一般美容院接受治疗,发生不良后果是一般的民事伤害事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请求赔偿。除可依《民法通则》请求赔偿外,还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美容院欺诈,可要求双倍赔偿。美容服务机构应对消费者“负责”。

  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并签订法律协议,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张兰接受治疗后,脸部仍有多处出现脓包、溃烂。

  佳木斯市40岁的张兰(化名),两年前在当地偶遇多年未见的同学,在同学的劝说下,张兰在同学开的美容院里注射了两针所谓的新型美容品“瑞蓝”。谁知,这两针美容针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注射美容针后不久,张兰的脸部开始肿胀、化脓,于是,她先后来到哈尔滨、北京等地进行治疗。专家均称张兰疑似注射了“奥美定”。药检部门的检验结论显示,张兰注射的美容针并不是“瑞蓝”;而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给出的伤残鉴定结果显示,张兰为脸部五级伤残。在注射美容针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张兰先后做了16次手术,花费了巨额治疗费,而这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张兰的老同学小孟因涉嫌非法行医、非法使用医疗器械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月30日,这起案件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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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