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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选聘百名“义务物价监督员” 每届任期两年
2012-06-10 12:24:2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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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0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将于年底前在全市选聘100名“义务物价监督员”,监督经营者与物价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体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

  主要职责:及时监督、举报商家的价格违法行为;监督价格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调研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合理性。

  选聘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周岁间、具有较强沟通能力且熟悉价格法律法规的志愿者,参与选聘的市民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热爱物价事业。

  选聘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行业协会推荐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居民委及社区代表;价格协会理事成员及其他热心物价事业的人员。

  报名方式:报名截至7月15日,报名者可选择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通过市物价局的网站、电话,或市物价局现场办公人员报名。报名后,经考察合格的“义务物价监督员”,将被授予聘书和《义务物价监督员证》,每届“义务物价监督员”任期两年。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