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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4万仨月不还被追刑责 警方:诈骗起刑点5000元
2012-06-14 06:58:5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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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4日讯 一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累计透支4万多元无力偿还时,选择了躲避。某银行报警后,哈市警方将其抓获。

  5月31日,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特勤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根据某银行的报案,在道里区某网吧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吴金龙抓获。

  吴金龙是五常市。2009年初来到哈市打工,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员。2009年8月,他虚构了自己是所在公司经理的身份在某银行办了一张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吴金龙刚拿到信用卡时,信用额度只有几千元。后来,他多次透支并想办法按时还钱,逐渐提高了信用卡的透支额度。2011年,吴金龙有了心爱的女友,日常花销逐渐增大,他挣得工资根本不够用,只能用信用卡进行周转,没过几个月就无力按时偿还透支款。截止2012年2月,吴金龙已通过某银行信用卡透支了4万余元。在超过归还期限后,银行多次打电话向他催收,吴金龙不但不予理睬,还多次变换工作和住址,将登记的电话停机,以逃避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款。

  无奈之下,某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讯,吴金龙对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拒不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家人的帮助下,吴金龙才偿还了银行的全部欠款。

  目前,吴金龙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提示:

  现在一些人对信用卡允许透支的数额,以及归还期限不重视,对自己累计透支的总额也不关心,常常盲目消费、过度消费,想用钱便随意刷卡,尤其是透支消费后经银行一再催收仍置若罔闻,直至被银行告至有关部门才如梦初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为5000元,持卡人超过3个月未归还,经银行两次催收仍不予归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