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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管控并举降污减排 九部门联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2012-06-22 07:37:1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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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6月22日讯 哈尔滨市近日下发“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哈市将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加大投入,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哈市提出,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31.24万吨、2.072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8%、1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1.67万吨、14.34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2%、3.7%。

  强化结构减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不能达标排放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审批。依法淘汰钢铁、水泥、造纸、化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细化工程减排。统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畜禽粪便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管理减排。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松花江流域和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监管;督促哈热电厂、华能集中供热、哈药总厂、中煤煤化工等企业通过旁路铅封或加药自动计量等方式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去除效率。

  又讯(王轶慧记者薛婧)日前,由哈尔滨市环保、发改委、工信委、工商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该行动将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同时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针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类企业的全程监管,取缔不符合政策应淘汰工艺,对环评不合格的停产整治,“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停止生产,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防护距离不合格的停产整治;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重金属整治工作不力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实行“双否决”,即否决环保荣誉称号、否决目标任务考核,还对该区域实行行业限批。

  环保部门在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时,要求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

  在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上,环保部门将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对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的发电企业,撤销或不予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的,一律扣减脱硫电价,其中对偷排、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还要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