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22日讯 两个人借酒劲抢劫出租车司机40元。近日,公安机关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3月30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抢劫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王某被判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12月,李某跟王某在明水县某旅店住宿时结识,二人晚上闲来无事便喝起了酒。喝到兴头时,想着干点什么能弄点钱花。经过“深思熟虑”,他们决定在夜深时抢劫出租车司机。夜间,他们在旅店附近各自捡了一块砖头藏起来,见被害人杨某驾驶出租车迎面驶来,便将车拦下后称要到某工厂。当车开到工厂院内时,李某突然搂住杨某的脖子说:“把钱拿出来!”一旁的王某也拿着砖头威胁杨某说:“把钱拿出来,不然我就打死你。”而杨某的身上只有40元钱,都交给了二人。随后杨某报警,几天后,公安机关将逃到哈市道里区的二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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