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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法援门槛降低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可申请
2012-06-26 14:41:29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陈兆波 王惊黎
东北网6月26日讯 7月1日,司法部制定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要施行,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再次降低了受援人的入门“门槛”,旨在让更多的人能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
据了解,《规定》对法律援助的受理明确指出: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规定》对经济困难的申请人也有明确规定,其中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申请人,无需审核经济状况。
为了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市司法局还将申请法律援助困难标准由低保(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315元)、低收入(人均月收入472.5元)家庭,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