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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台城市志愿者管理新规 广场、车站设立志愿服务点
2012-06-30 06:15:4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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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东北网6月30日讯 为规范管理冰城的志愿者服务,今日哈市正式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后哈市志愿者服务将“变脸”升级,其中志愿人员将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志愿服务活动将由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志愿服务管理则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同时,哈市还建立志愿服务协会,全面推行注册制度,建立志愿服务平台,并在广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意见规定,哈市将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组织管理体制,成立哈尔滨市志愿服务协会,成员由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老龄办等38家市直单位组成,负责哈市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同时,建立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和阵地,其中,哈市各级文明单位和中小学校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区(县)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街道(镇)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社区要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站;在广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志愿服务网络。

  意见规定,今后哈市将规范招募注册制度,依法登记或备案的志愿者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激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同时,哈市将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依托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志愿服务组织。

  为了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意见还规定了志愿者服务的完善激励机制。其中,哈市要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同时,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