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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考办详解中考录取原则 俄语考生录取降10分
2012-07-05 09:21:39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刘钢
东北网7月5日讯 记者昨天从哈市招考办获悉,重点高中、普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采取自主录取的办法。重点高中的录取由市招考办组织,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市招考办审批。
据介绍,在中考录取中,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含学业考试,下同)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民办高中以文化课总成绩为依据录取。
俄语考生在省、市重点高中统招生(不含配额)录取时,均降10分录取。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