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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今日开始上网填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2012-07-05 11:34:4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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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5日讯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今日开始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哈尔滨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5日9时至1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选择在哈尔滨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23日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并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