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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考录取工作开始 提醒考生三项注意
2012-07-09 09:25:4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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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9日讯 8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日开始,共有97所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计划招生2563人,整个录取的征集志愿及公布录取结果等将相继进行。

  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务必跟踪日程表并上网核对录取结果。今年全省高考录取日程时间表已经公布,从7月8日18时左右起,“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教育信息网”等有关媒体开始陆续公布各批次高考录取结果,有关高校也将陆续寄发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所有通过高考被录取的考生都须登录“龙招港”核对所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

  其次,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机。虽然各批次征集志愿日期已经公布,但每批次是否有征集志愿,需征集志愿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每批每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目前都无法确定,而且,在征集志愿过后即投档录取,因此,考生届时一定要密切关注“龙招港”随时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高考成绩未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结果,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最后,勿忘第二次填报志愿。今年在本科二批及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进行中,即7月27日8时至7月30日8时,全省将统一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含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和各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志愿,凡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前尚未被录取,即未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特别是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既要不失本科二批及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征集志愿的机会,更要勿忘第二次填报志愿。如果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后查询到已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那么,第二次所填报的志愿自然无效。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