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 记者从哈市旅游局获悉,哈市近日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助推“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据悉,自5月中旬以来,哈市启动了旅游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委宣传部、旅游、交通、工商、物价、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集中专项行动,针对旅行社刊登虚假广告,“零负团费”违规经营,购物店、餐馆、导游员欺客、宰客,旅游交通车辆安全运营秩序,松花江湿地旅游水上航游特许经营和水上运营安全秩序,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等,开展4次联合专项检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旅行社33家(次)、导游员82人(次)、旅游车辆(船)13台(次)、旅游景区4家(次),并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治。此外,哈市旅游监察大队在开展旅游专项检查过程中,向旅游者发放了以旅游消费提示、旅游案例介绍为内容的《旅游消费手册》8000余册。
暑期临近,哈市旅游监察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和学生外出旅游度假时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时要求旅行社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对名称、地址、业务范围进行核对。要签订详尽旅游合同,尽可能详细地在合同中标明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标准,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要理性消费,选择旅游线路不要盲目贪图价格便宜。要理性维权,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旅游经营者损害时可以向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游投诉的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过时效的请求不予受理,旅游者可依法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