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0日讯 今年以来,双鸭山市大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检测工作,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屠宰加工、销售各环节监管,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谋划部署“五落实”
年初市畜牧兽医局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查处“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前安排全年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和整治工作督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目标,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区全年目标管理考评,做到组织机构、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制度措施、实际效果“五落实”。
宣传与培训齐抓
全市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对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加工场等印发《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宣传单》、《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在商场等主要场所发放张贴《禁止生牛奶和生羊奶直接进入消费市场销售的通告》共计363余份;通过县区电视台宣传4次,出动宣传车15次,在各县(区)乡(镇)在主要场所及交通要道悬挂畜产品安全宣传条幅9幅;通过省、市报刊刊登畜产品安全专刊2期;上半年共召开会议20余次,举办畜产品安全培训28场次,参训人员400多人次;上半年累计发放各项资料共计10855份。
承诺制开展畜产品安全监测按照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总体要求,双鸭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屯逐级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177份,与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动物医院、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户)组织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994份、《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271份,签订率100%,以此提高养殖场(户)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加大安全检测力度,对全市畜产品实施工作实施定期和随机抽查,开展11种兴奋剂检测和4种兽药残留监测。共监测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30多家次,现场督导检测养殖场(户)100余户,全部合格。此外他们还对各县区制定监测计划,下发《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通知》,帮助各区联系购买快速检测试剂卡,督促各县区按照检测计划实施检测。
加强奶业监管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年初他们发放了奶牛档案,将奶牛基本情况和照片全部进行建档,同时还为每头奶牛做了健康档案卡,详细标明每次防疫记录,为保证双鸭山市奶源安全奠定基础。同时深入奶牛养殖场(户)及收奶站点进行违禁添加物及兽药残留抽样监测,对全市36家奶牛养殖场(户)、2家收奶站点进行定期抽样检测,上半年共抽取生鲜乳30份,检测样品170项次,经初步检测无“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及“氯霉素”、“链霉素”等兽药残留现象。
重点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并定期对生猪、肉牛、肉羊进行“瘦肉精”检测。二是加强动物检疫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坚决打击倒卖、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的违法行为,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屠宰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饲料与兽药环节的督导监管,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规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生产经营违禁饲料兽药的行为。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上半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646户,监测场所481个,“瘦肉精”现场检测4800份,全部合格。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0多台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起,没收假劣兽药100公斤、针剂580支,罚款2.3万元。在养殖环节中共检查畜禽规模饲养场(户)844场次,进行违禁物及药物残留检测7168头份,均合格;屠宰环节共检疫生猪45800头,育肥牛2657头,羊1366只,家禽1.16万羽,检出不合格生猪4头;流通环节查出未经检疫和病害猪肉250公斤,对检出的不合格畜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检测盐酸克伦特罗4133头份,莱克多巴胺3165头份,沙丁胺醇411头份,磺胺二甲嘧啶50头份,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营环节中饲料经营企业154家次,饲料生产企业53个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84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