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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新农合为2.5万农民补偿医药费2100万元
2012-07-11 11:33:54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王阳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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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1日讯 7月10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标准的不断提高,牡丹江市新农合补偿能力也进一步增强,并直接带动了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扩大和报销比例的提高。今年上半年,牡丹江市共为25846人补偿医药费,补偿金额达到2100万元,群众满意度达到99.6%。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强化,牡丹江市已基本建立起程序比较严密、机制比较健全、运转比较顺畅、监管比较到位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而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30元增加到290元,也使牡丹江市的农合补偿能力也进一步增强。

  上半年全市新农合呈现以下具体特点:一是扩大报销范围,开展了6种门诊慢病报销,报销比例由2011年不设起付线60%报销提高到90%,每月最高报销金额为200元;开展8种重大疾病报销,报销比例为在定点医疗机构限额范围内救治总费用的70%;扩大中药报销范围,把部分中药制剂、中药饮片、针灸、理疗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并增加了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母享受新农合相关政策待遇。二是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区级医院住院以200元为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68%;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以400元为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0%,住院最高封顶线达到6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市共为25846人补偿医药费,补偿金额达到2100万元。其中,住院补偿9515人次,补偿金额1998万元;门诊家庭账户、门诊统筹补偿15072人次,补偿金额61万元;门诊大病、慢病补偿1259人次,补偿金额41万元;区域性报销比达到75%以上,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50%,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