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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游泳馆昨起“体检” 检查消毒措施是否完备
2012-07-11 12:46:1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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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1日讯 进入夏季,泳池成为不少市民及儿童的“避暑胜地”。冰城游泳馆的水质如何?消毒措施是否完备令不少市民忧心。昨起,市卫生监督所将连续一周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抽取水样进行尿素含量、大肠杆菌等多项检测。

  昨天上午,记者随卫生监督人员检查了南岗区省委党校游泳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游泳馆及省游泳馆等多家游泳场所。记者看到,大部分游泳馆都悬挂了卫生公示板,标注着该游泳馆的水温、泳池余氯、池水PH值以及浸脚池的消毒浓度。

  卫生监督人员告诉记者:泳池余氯含量、浸脚池消毒浓度、拖鞋消毒保洁是游泳场所卫生的“重要指标”。正常说来,游泳池内余氯的含量应保持在0.3-0.5毫克/升。低于这个标准,池水达不到消毒清洁的效果;氯含量一旦超标,就有可能对人体皮肤、口鼻黏膜造成刺激;而浸脚池内的氯含量应该在5毫克—10毫克/升之间,否则不能杀灭脚癣、脚气患者脚面的病菌,也达不到消毒的效果;游泳场所必须对拖鞋进行30分钟的浸泡消毒,冲洗晾干后放入专用保洁箱柜。

  检查人员发现,部分游泳池存在强制淋浴感应器不能正常使用、拖鞋消毒程序不规范、池水消毒药剂无标识标签、卫生许可证原件未公示、消毒后无专用拖鞋保洁箱柜、游泳池水消毒设施未使用,采取人工方式加药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分别下达整改意见书。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游泳场所,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据悉,在未来一周内,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游泳场所分级评定的依据。

  自2007年我市开始采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挂牌公示,并参照九大类44小项指标对游泳场所“年检”,如不符合等级标准,将在其限期整改期后重新核定,不能达标者给予“降级”公示。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