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4日讯 12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率领“刑事和解的规范化问题”专题调研组一行到我省调研。13日上午,调研组与我省有关单位在哈尔滨召开座谈会。
省政协副主席何小平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我省开展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在中央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后,我省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尝试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持轻伤害等刑事和解案件1240余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着手建立了刑事和解规范工作机制,规范刑事和解的运行程序、使用范围。就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有关问题,我省与会者提出,建议明确刑事和解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突出受害方和侵害方在刑事和解中的主导地位,明确刑事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充分重视司法机关以外的社会力量对刑事案件和解的作用。
调研组一行对我省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新刑诉法首次规定了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把刑事和解引入刑事公诉案件处理范围,既为刑事司法提供了一个新的诉讼解决模式,同时也给依法办案和司法公正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和新考验。为更好地适用新刑诉法所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此次专题调研将重点了解近年来各地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的探索、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加强刑事和解程序规范建设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希望黑龙江省在刑事和解与救助对接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将刑事和解重点放在侦查、检察阶段,严格控制刑事和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