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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流动人员办理因病退休(职)工作已开始
2012-07-17 09:07:3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东北网7月17日讯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2012年流动人员办理因病退休(职)工作已开始,符合条件者请准备材料、按时报送。符合条件人员须在19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哈市人才服务局。
申报范围为人事档案在哈市人才服务局存放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及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干部身份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工人身份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报材料为必须由申请人手写的职工因病退休申请书,申报精神病鉴定的职工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与职工关系;填写并呈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病退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填写并呈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两份;申请因病退休(职)职工病历、诊断书及相关治疗档案资料及哈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养老保险手册。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