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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出台21条为经济建设服务
2012-07-17 10:55:32 来源:鹤岗晚报  作者:孙长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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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7月17日讯 兴安法院出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的21条措施,为本区域经济建设做好司法服务。

  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在服务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方面:加强对征地拆迁单位、部门的法律服务指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继续执行立、审、执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鹤南工业新城”建设的重点工程、招商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站式”服务和便捷快速的“绿色通道”。二是在服务招商引资和企业经营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外来企业合法权益和侵害外来投资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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