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8日讯 新兴区棚改工作于2008年启动,涉及居民47000户。为把棚改工作落实到位,真正为人民谋取福利,新兴区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棚改工作实行全程监察,为这项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新兴区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区棚改部门严格遵守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成立棚改办督察室,抽调6名纪检干部常驻棚改办现场办公,建立信访举报制度,设专人接待关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信访举报,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全程监察,确保棚改惠民工程顺利推进。
新兴区还开展“反腐倡廉、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展播活动,多次组织特别警示教育讲座,区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作了廉政专题讲座,组织所有棚改工作人员签订责任状,存档备案。督察室和棚改办共同研究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棚改安置细则,完善安置标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主管领导、核查小组组长和成员、各科室领导及工作人员全部细化责任;棚改干部到各街道计量、核查房屋,实行小组机动作业,随时调动派遣;在计量、填表、制图、档案形成过程中实行多人多次核查,具体办事人员签字落实;实行立会制,凡复杂、有争议的问题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形成书面材料存档。截至目前,新兴区共动用监察干部216人次,接受群众举报65起,发现问题38个,处理问题15个,纠正问题23个。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