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9日讯 别人乘坐机场大巴都是为了去机场赶坐飞机,而牡丹江市民王某来到哈市坐机场大巴却是为了盗窃。并且王某的“运气”非常好,第一次盗窃就偷走了27万元的现金,也是第一次盗窃,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王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1年9月,王某在哈市南岗区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哈尔滨太平机场。在前往机场的路途中,王某四下观察了一路也没有得手。在返回市区的大巴车上,看到前面乘客放在行李架上的电脑包,王某决定偷走。趁着乘客睡着了,王某悄悄将电脑包取下,却没想到电脑包里有27万元的现金。王某迅速把钱装入到了自己包内,随后下车乘坐出租车逃跑了。10月,公安机关在牡丹江市的某酒店内将王某抓获。
据了解,王某是牡丹江市人,他有赌博和吸毒的“爱好”,因为赌博和吸毒早已欠下了很多外债,贷款的钱更是无力还,王某决定走“捷径”,王某认为坐飞机出行的人身上肯定会有一些值钱的财物,便把盗窃的目标锁定在了机场大巴的乘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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