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我省明确全科医生培养目标“5+3”模式确保理论实践双过硬
2012-07-24 07:46:1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衣晓峰 朱彤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7月24日讯 到2020年,全省将初步建起和完善适合黑龙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规范培养模式,统一培养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和资格考试,切实保证全科医生培养质量。近期,省政府印发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其中着重提出了上述规划和目标。

  方案中,提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同时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由省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负责培训。二是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门管理为主。

  方案明确规定,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应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依托高等医科院校,在省卫生部门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在省卫生部门统一要求下,经培养基地按照标准组织考核,对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规范化培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省卫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

  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参培人员可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临床工作及医院值班,并可按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全科医师执业资格的,不得应聘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据悉,从今年起,全省将改革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根据国家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有关规定,对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鼓励全省医学院校积极申报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加大省属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力度。

  同时,我省还要求注重对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对在岗全科医生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由省卫生部门举办不少于2期的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班。对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进行严格考核,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作为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