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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
2012-07-26 09:19:49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季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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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讯 城市建设与管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硬指标。24日召开的全市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推进会要求,要全面排查抓整治,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结合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本报邀请有关专家就条例中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市容环境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提醒市民认真遵守《条例》,把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环境秩序、保护环境容貌作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自觉行动。

  乱贴广告责令清除

  在居民楼道、树木、地面乱贴小广告等行为将受到处罚,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需寻找“公共信息栏”。按照《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喷涂、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违规者将被责令清除,按照每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经核实后,通知通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的需求,《条例》规定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街路、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车站码头、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机构也应在服务区内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随地摆摊罚款两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物料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市、县(市)市容环卫部门同意。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街路及街路两侧的护栏、杆体、树木、绿篱、围墙等处,不得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在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从事商业、服务业、制造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店外经营。

  悬挂牌匾须经审批

  随着经济发展,商业繁荣,大量临街商户(单位)开张营业。一些商户申请了营业执照后,便制作悬挂牌匾。这种做法,违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条例》规定,户外设施(牌匾、广告等)设置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由城管部门负责统一受理。部分区域、位置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主干街路及其两侧建筑物规定范围内;重要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建筑物规定范围内;交通工具,候车廊(亭)、站牌等公共交通设施;松花江城区段南岸堤防至沿江建筑物规定范围内;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公共场地、公共设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装修垃圾指定堆放

  《条例》规定,单位、居民产生建筑垃圾应当申报,采取苫盖、装袋等卫生防护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投放:个人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申报,并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苫盖严密,并由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指定地点。

  不得随意倾倒垃圾

  《条例》规定,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及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此项规定的目的,就是倡导市民克服不分时间、地点、场合随意投放、倾倒垃圾的陋习,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违者,对单位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庭院容貌须符规定

  《条例》规定,居住小区和居民庭院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外墙及公共区域墙面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道路路面完好,排水通畅;公共设施和公共娱乐、健身休闲设施规范设置,合理布局,整洁完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绿化植物适时养护,生长良好,无枯枝死树、缺苗断空;裸土地面实施铺装或者绿化。

  禁止擅自露天烧烤

  针对多年来哈市久治不愈的露天烧烤顽疾,《条例》规定,禁止擅自经营露天烧烤等室外餐饮活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地面污染的,责令恢复原状,可以暂扣烧烤设备。

  外挂阳台一律拆除

  《条例》规定,禁止在临街建筑物阳台新建外挂式保温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将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同时,禁止在门外、窗外、阳台外等搭建鸽舍等设施。新建、改建建筑物,空调的内、外机连接线缆(管)不得依附建筑物外墙体设置。

  车外抛物处以罚款

  《条例》规定,今后建成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每只(头)处以50元罚款。市民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高空抛撒废弃物;从机动车内向外抛弃废弃物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将处以50元至1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