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讯 7月24日上午,双鸭山市召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座谈会。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保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同时也尊重和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建立新型的检察官与律师关系,完善检察机关外部制约,促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全市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出以倾力打造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四个一”工程,即召开一次座谈会、印制一张工作联系卡、一份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登记表、建立一项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制度。“四个一”工程的创建,必将创立一种新型的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关系,极大地促进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的开展,使我市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
座谈会上,宣读了《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制度(讨论稿)》,参会人员就《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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