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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发放下岗职工创业贷款
2012-07-27 08:17:4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温立春 崔砚 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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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27日讯 人民银行望奎支行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会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贷款服务方式,决定发放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凡是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居住,有固定住所,具有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或大中专毕业证,返乡农民工要求由乡镇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受行业限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能够提供社区、村委会出具的项目证明,符合要求的都可得到贷款。

  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之内,一般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综合还款来源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所产生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