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27日讯 绥化市工商局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出台了24条服务政策,力争为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根据政策,对于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最高比例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八大经济区”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确定的前置许可项目外,凡地方性法规、规章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作为前置许可条件。对市内著名企业,大力支持鼓励其申请驰名商标,积极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服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