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28日讯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乡镇)”27日,哈尔滨市司法局启动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同时道里区新城社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道里区新城社区举行。
据悉,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负责受理和调解以下纠纷:业主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在入住环节关于验收、交付、收费等问题的纠纷;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于维修资金的使用,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履行服务合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材料移交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旧住宅成套改造工作中因设计规划、费用承担等原因引发的纠纷;邻里之间因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空调等附着物引发的物业使用纠纷等。人民调解组织可调解行政机关转交或委托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移交机关重新申请处理,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人民调解组织可根据法院诉前转交或委托开展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重新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