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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三项措施”强化服务促和谐
2012-07-31 15:07: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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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1日讯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能动司法,立足辖区服务,以锐意创新的精神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民二庭多年来无上访缠诉案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为辖区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送法进辖区企业。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大力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运用法律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从合同法的基本理念、最新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入手,并结合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例形式,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审验合同、答疑解惑,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理顺规范各类经营活动。

  二是贯彻“为大局服务”的审判理念。对于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能调解结案的,不机械判决;能电话、电报传递审判信息的,不传当事人到庭;对本辖区企业为被告方的,坚持“放水养鱼”,不一棍子打死,一纸判决企业“死刑”,而是千方百计帮企业出主意,如订立还款计划、以物抵债,追收到期债权,转让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让企业有机会渡过难关。

  三是建立案件定期回访制度。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架设民意沟通桥梁,民二庭围绕法官的办案效率、诉讼程序、对待当事人态度、司法廉洁、司法水平和能力、裁判文书质量等多个方面,对所有审理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能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新期待、新需求。民二庭通过拓宽与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渠道,加强了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增强了法官的办案质量意识,提高了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