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1日讯 近日,生活报与省邮政管理局联合设立的“96336快递投诉曝光台”接到市民反映,因为收件人要求验货,而派送员不许,双方经常发生不快。对此,省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快递服务》新国标里规定,当邮件外包装有破损的情况下,才可要求先验货后签字。
市民薄女士投诉称,自己通过某快递公司,从上海发来的衣物包裹送到哈市南岗区,签收时,快递员要求薄女士先签单,再验收,但是薄女士坚持要先验货再签单,快递员称包裹外包装没有问题,薄女士应先签单再开箱验货,薄女士说:“我强行拆开包裹,快递员却放下包裹转身就走,连快递单都没签。”
对此,省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自5月1日起,《快递服务》新国标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签收方面的细节问题,但却被一些消费者误读,认为所有快件都应“先验货后签字”,但是按照新国标规定: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员当面验收快件外包装,如果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根据此规定,对于薄女士的情况,在快件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应先签收后验货。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