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1日讯 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款平板电脑,结果收到的实物竟然是另外一个品牌,在要求退货过程中,徐女士发现售后服务态度不好,于是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近日,经过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的调解,商家承诺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徐女士是江苏滨海人,7月下旬,她在看某电视台电视购物节目时,发现正在推出一款名为“歌达飞”的平板电脑,售价仅为599元,觉得价格很便宜,她就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订购了一部。
“7月20日,我收到了平板电脑,打开一看,发现外包装上写着‘美科特’平板电脑,并不是我在电视购物订购的品牌。”徐女士说,发现实物与电视上宣传品牌不符之后,她便与电视购物节目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退货,但是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翻看产品外包装邮件时,徐女士发现包装上标注的发货地址是哈尔滨。7月21日,徐女士通过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的“网络12315”进行了投诉。
网监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徐女士取得联系,随即联系了该电视购物的售后人员,经过协调,7月25日,商家承诺将为徐女士全额退款。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电视购物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一定要选择知名度较高的购物频道,最好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同时保留电视购物的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带上证据及时维权。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