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9日讯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及相关银行批准,两名有着丰富期货经验的“80后”加盟湖南省某非法黄金期货公司,采用期货交易模式,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里,俩人在哈尔滨市发展4家代理商,通过电话推销和网络营销的方式发展客户179人,收取交易佣金229万元,净赚100余万元。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了这起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被哈市检方批准逮捕。
1981年出生的李明宇与1989年出生的周航几年前同在一家黄金投资公司打工。2011年8月,已经离职的周航无意间在网上浏览到一个大宗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网站,在征召省级代理商,周航顿时眼睛一亮。但对方对省级代理商办公场地及保证金要求很高。囊中羞涩的周航马上想到李明宇。两人筹集资金在哈市租了4层楼,仅装修一项就花了20多万元,成立了哈尔滨财财投资有限公司。
“由于采取了一种‘高比例分成,代理商低门槛准入’的模式,短短4个多月,公司进行了近乎疯狂的扩张。”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赵晓东介绍说。公司所有的交易以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的实时行情为准,每天凌晨4时30分,财财公司交易系统根据前一天客户交易赢亏情况,自动与总公司交易用的工商银行银商通账号进行结算,工商银行再根据结算情况调整客户账户里的资金量。财财公司可根据客户的申请,提高实际定金的5倍至100倍不等的额度进行“放大交易”。
财财公司给客户开通的交易黄金有20盎司、50盎司、100盎司3个品种,放大交易的比例分别是1:20、1:50、1:100,交易一手收取的佣金分别是150元、350元、700元。当客户亏损值达到保证金70%以上,如不及时补仓,系统就会按时价“强行平仓”,即强行卖出。收取的佣金中,财财公司得30%,省级代理商得70%。
据了解,周航和李明宇曾一个月内跑了哈市多个县镇,很多在营销市场上摸爬滚打数年的“能人”纷纷加入到财财的麾下,连一些退休和下岗工人,也成为财财的客户。截至案发,哈尔滨财财投资公司发展代理商4家,客户179人,收取佣金229万元,净赚100余万元。
“此案之所以会涉及上百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财财公司利用了一些人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哈市公安局经侦三大队办案民警田晓东说。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金额之大,办案民警调查取证时,对很多交易只能一个账户一个账户地核实求证。“各个银行的账户管理、操作模式都不一样,往往需要到不同部门办理不同的手续。”办案民警罗宝宏说。为了尽快查清案件情况,专案组民警加班加点收集证据,频繁奔走于各个银行之间。警方还请了多个相关领域的专家,理清了期货行业中的问题。由于该案属于新型经济犯罪案件,在案件定性、取证工作等方面,遇到的难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目前,涉案的两名嫌疑人已被哈市检方批准逮捕。(文中涉案人物和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