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9日讯 为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我省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
据介绍,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410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20人(含“项目生”16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90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360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20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0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已退役士兵,要求男性)。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后,到有关大专院校进行专科、本科两个层次定向培养,培养期均为两年。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5日8:30—8月20日24: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www.hljgwy.net),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和2011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