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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通智能卡管理草案面世 泄露持卡人信息最多罚2万
2012-08-09 16:00:4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玥
《草案》规定,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对持卡人信息资料和应用单位交易数据保密。泄露持卡人信息资料和应用单位交易数据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东北网8月9日讯 为加强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规范城市通智能卡管理服务机构、应用单位、充值机构及持卡人的行为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市政府拟定了《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办法(草案)》。
《草案》规定,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应用系统的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擅自提高票价;拒绝持卡人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城市通智能卡读写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的,持卡人可以拒付费用。充值机构在提供充值服务时,应当如实给付票据,不得向持卡人收取服务费用。
现在《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