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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2-08-16 08:25: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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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邀请公民旁听。会议定于2012年8月20日至24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听取并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2011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并作相应决议;听取并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省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8月15日至17日上午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83022520 53637729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