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17日讯 日前,哈市政府拟定了《哈尔滨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残疾人朋友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哈市市民可以通过网站(//www.hrblaw.gov.cn)、书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法制办政法文卫立法处邮编:150021请在信封上注明“残疾人保障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或者传真(84664921)的方式表达意见。
凭残疾人证:可享受多项免费待遇
安装有线电视,免收初装费,减免百分之五十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安装电话、燃气管道、信息网络等设施和开通互联网,减免百分之五十的初装费、安装费(申请安装地点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优先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免收有关费用;免收残疾人依法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公安机关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规定免收相关费用。
免缴婚姻登记费;免费使用城市收费公厕。
公共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并免收下肢残疾人代步车的停车费用。
医疗优待:精神残疾人享特殊慢性病补贴
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残疾人: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疾病产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五;经申报、体检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可享受本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贴。
教育资助:残疾人考驾照给予一次性资助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考生入学。
对具有哈市市区常住户口、参加专业驾校组织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并获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和轻度听力残疾人,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残疾人联合会给予一次性资助。
劳动就业:残疾人干个体减免税费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国家减免税费规定的,依法予以减免。
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廉租房
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廉租住房或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取得实物配租、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在楼层分配上适当照顾。
文化生活:图书馆增盲人读物
政府设立的图书馆为残疾人免费办理借书、阅览等有关证件;至少在一所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并且免费寄递盲人读物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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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一年以上未痊愈,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障碍的,在医学上被称为精神残疾。它主要由精神分裂症、情感性、偏执型、反应性、周期性精神病等各种内、外在因素导致的精神障碍引起。目前我国已经有1600万精神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