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黑龙江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提高至700元
2012-08-17 23:23:3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龚南红 王蕊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17日讯(龚南红 记者王蕊) 记者17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做好农村孕产妇正常产的补偿工作,经省卫生厅党组决定,已将农村孕产妇正常产报销500元再提高200元,即农村孕产妇正常产新农合报销700元。

  省卫生厅要求,各统筹地区要对农村孕产妇正常产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管理,医疗总费用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其中,国家“降消项目”为农村孕产妇正常产补助300元,新农合报销700元,切实使新农合政策利民惠民。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