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2日讯 一女子在“苹果店”里打工,在男友的指使下,她盗走了价值一万多元的三部手机。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情侣大盗”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一次,打工的陈某在清点库存时,发现库里多出来几部iPhone4s手机。晚上回家后,陈某将此事告诉了男友张某。同为打工的两个人每个月收入不多,还欠了朋友几千元钱。他告诉陈某,让她趁人不注意时,将几部手机偷出来。23岁的陈某轻易听信了男友的话。第二天上班后,陈某就寻找起机会,偷出了3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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