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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案外“说和人” 不立案化解一起纠纷
2012-08-28 09:21: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芊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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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8日讯 近日,出租车司机李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感谢法官在案外当“说和人”帮其要回5000元出租车燃油补贴费。

  李某于2010年10月将自己的出租车卖给王某,2011年4月份李某去公共交通公司领取2010年出租车燃油补贴时,得知补贴已被王某领走,后李某多次向公共交通公司和王某索要,均被拒绝。

  6月3日,李某来到来到工农法院立案庭起诉王某,要求立案。立案庭导诉员接待并了解情况后认为:此案燃油补贴由公共交通公司管理发放,属于行政行为,造成李某未能取得燃油补贴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李某在出卖出租车时没有去公共交通公司备案而且在合同中未对燃油补贴作出约定;另一方面是公共交通公司对燃油补贴发放管理不到位,发放时未能认真审查,造成李某卖车前的补贴被王某领走,因此款属政府补贴,所以法院不能按李某的诉求立案(无此案由)。为了不使此事产生新的纠纷和矛盾,经汇报后,该院领导亲自找到王某单位做王某思想工作,劝导其返还补贴款。之后立案庭法官又通过多方找到王某进行情、理、法“说和”,最终王某同意返还5000元。还钱时,法院将李某和王某找到一起,在场的法官、李某和王某三方握手言和,李某和王某当即表示双方今后成为朋友,并对法院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