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15日讯 连日来,本报刊发了市民关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供热条例上办理停热截止时间不一致、办理停热被无理拒绝等疑问,引起哈尔滨市供热办高度重视。14日,哈尔滨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编辑部,针对此事作出积极回应,并对本报的监督表示感谢。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的规定,办理停热的最后期限为9月30日。近日,哈尔滨市供热办将以文件形式下发给所有供热单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为市民办理停热手续。
据哈尔滨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松北区、利民开发区供热单位拒绝为市民办理停热经生活报后,13日,哈尔滨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就分别来到涉事企业——宏通热力公司、捷能热力供热现场办公,督促供热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市民办理停热。针对市民提出的办理停热最后期限,应该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执行(办理停热时间截至9月20日),还是根据《哈尔滨市供热办法》执行一事,这位负责人表示,应该根据《哈尔滨市供热办法》的规定来执行,即分户供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在前一个供热期结束至本供热期开始20日前(即截至9月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并且,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并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近日,哈尔滨市供热办将以文件形式将此规定下发给所有供热单位,要求严格执行。
另据了解,为维护热用户的利益,哈尔滨市供热办将加大对拒不办理停热的供热单位的监管,如有供热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办理,市民可将此情况反映给区供热办或市供热办。
道里区供热办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88944375
南岗区供热办82708055
香坊区供热办87933087
松北区供热办88080677
平房区供热办86520647
呼兰区供热办57371328
88128411
阿城区供热办53966392
53742345
供热监督电话
哈尔滨市供热办 873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