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0日讯 自今年9月13日至11月15日,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药品(含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客户档案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签订购销合同、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检查是否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按照药品电子监管码要求,是否进行核注、核销,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对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
从9月20日起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通过“挂靠经营”、“走票”等方式购销特殊药品、违反规定销售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