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补充任命:
张超、夏忠和为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任命:
徐江、巴鑫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于铁军、刘秀范、李莉莎、张洪池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任命:
李海波为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于铁军、于佳翔、刘秀范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莉莎、张毅玲、张洪池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石孔学、郑志国、修洪文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海波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刘守福的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责任编辑:代峥